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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商标注册 |
一、概要
1、1994年EAA协议在波兰和欧盟之间生效。这使包装商标的注册更加简便,包括包装装饰以及商品外形的装饰。欧盟委员会的限制指示规定,基于商品性质的包装商标不予注册,取得技术效果和/或产品附加值的外形也不予以注册。新的协议还规定,商标的地区耗尽原则可以向欧盟提出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波兰在1994年11月29日拒绝加入欧盟组织。
波兰国会于1995年12月22日通过了波兰商标法的修订案。这次修订包括:申请可以不用事先公告就在商品局取得注册,对于放弃申请的再陈述请求的时限缩短到2个月,不再接受在国际分类系统中申请各类别标题的申请,申请指定商品和服务必须在相关国际分类中列举出来。
2、波兰的商标法和集体商标法制定于1961年3月。
3、在波兰,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
4、在波兰,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5、目前,波兰是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6、1996年3月29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波兰得以实施,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NO。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12800元(包三类)
查询 1800元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且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在波兰不进行商业活动的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出具其拥有该注册商标的证明。证明中显示的商标应当与在波兰申请注册商标一致,并且在波兰取得的注册所享有的保护范围将不大于其原属国的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本国注册复印件,无需认证。
审查流程:专利局将就申请文件的形式、商标的可注册性以及是否有在先的相同或近似注册或申请进行审查。申请当局若发现申请文件又缺陷,将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若在期限内不作答复,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但是,在期限期满后的4个月内,申请人若补交一笔费用,其申请将被重新考虑。经修改后的申请还不能符合法定要求的,审查当局将予以驳回。
官方回执时间: 1-2月
注册需时:12-15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一年内提出,或者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但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
注:1、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
2、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波兰语/英语
三、办理途径分析
波兰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43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法国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345)*8=7984元,马德里国际注册代理费用为3000元,共计8271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马德里方式费用比单一方式便宜,如对时间及证书没有特别要求,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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