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爱尔兰现行商标法为1997年7月1日生效的1997第Ⅺ号法令。该法取代了自1970年延用的旧法,适用于1997年7月1日之后提交的申请。
2、爱尔兰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但是,驰名商标在先使用人被授予一定的权利。驰名商标的在先使用可阻止他人的商标注册或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爱尔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
4、爱尔兰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爱尔兰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它也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海牙公约》、《里斯本协定》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于1909年1月1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7年10月3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HU。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18000元(包三类)
查询 2800元
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权授予最新申请的人。同爱尔兰签有互惠协议的国家国民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要委托当地代理人代办商标注册事宜。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提供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国籍和营业范围。
4、商品或服务分类。
审查流程:爱尔兰专利局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对爱尔兰专利局的决定不服,可自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布达佩斯市法院上诉。对市法院的决定不服,可上诉到最高法院。
官方回执时间: 1-2月
注册需时: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或者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但是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注:1、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
2、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注册前均可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爱尔兰语
三、办理途径分析
爱尔兰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爱尔兰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00)*7=5271元,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代理费为3000元,共8271元人民币。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马德里方式办理爱尔兰比单一方式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对证书及时间有特别要求,则可选择单一方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