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为了顺应欧盟成员国的要求,1988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第89/104号决议,旨在制订出适用欧盟各国的统一的商标法。1993年12月20日第40/94号欧盟委员会条例(即欧共体商标法)颁布,并于1995年3月15日生效。该法直接适用欧盟各国,并与随后颁布的实施细则—起自动成为欧盟各国的商标法律制度组成部分。1996年1月1日依法成立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简称“内协局”或“OHIM”)开始正式接受商标注册申请,但因筹建原因,直到1996年4月1日内协局才全面展开工作。因此,所有199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申请的申请日一律都是1996年4月1日。自2004年5月1日起,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成为欧共体成员国,此前的欧共体注册商标和申请商标将自动延伸至这些新的成员国,并受到应有保护,但是如果这些商标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或者它们在新的成员国语言中具有描述性,那么后期延伸的欧共体商标将受到限制。
2、欧共体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注册基于申请在先的原则。
3、商标注册的种类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
4、商标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欧盟于2004年10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成员国。组织英文缩写:EM。
6、只需在欧共体商标内协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时保护27个成员国,名单如下(欧盟包括法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匈牙利、波兰、捷克、马耳他、斯洛伐克共和国、拉托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7个成员国)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16000元【包3类】
查询 2000元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对于外国人,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欧盟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实营业场所的法人,或所属国与欧盟有互惠协定的该国国民,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国籍,以及商标使用或服务项目。
审查流程:内协局审查欧共体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进行审查,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共体商标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同时,除法国、法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共体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官方回执时间: 1周
注册需时:18-24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
欧盟的审查:
对于申请的审查都只基于绝对注册性理由,而不基于相对注册性理由,即不考虑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如申请商标满足内协局关于商标绝对注册性的要求,即可得到核准并公告。公告期间如成员国内有他人认为其申请将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即提出异议,由申请人作出答复或不答复。
欧盟商标注册优点
●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
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
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
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
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一件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 时间快。直接申请欧盟商标相对于马德里申请,时间流程上要快一年半左右,直接申请只需一年左右,通过马德里申请需二年半左右。
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项目 |
费用(人民币) |
办理须知 |
申请及注册
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商标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颜色商标和气味商标的申请注册。 |
16000元(包含 三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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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官方回执时间:1周
注册时间:14-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
查询 |
初审核:免费
如需官方检索英文:500元
图形:1500元 |
所需资料:
1、商标图样
2、查询类别 |
商标续展 |
17000元 |
所需资料:
1、 商标注册证
2、 授权委托书
3、 注册人身份证明 |
商标转让 |
9500元 |
所需资料:
1、 商标注册证书
2、 转让协议
3、 授权委托书 |
商标变更 |
单一项变更:3500元 |
所需资料:
1、 授权委托书
2、 变更信息 |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英语
办理途径分析
欧盟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311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欧盟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311)*6.8+580=13935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单一方式费用及时间都优于马德里方式,实际上,欧盟作为地区组织加入马德里成员国,仅仅是使原属国的申请人可以基于国内商标申请或注册基础通过WIPO向欧盟组织进行延伸而已,在程序上,由于多了国内商标局及WIPO商标国际局的程序,因而,要比单一方式直接办理欧盟组织商标的时间要慢。
目前办理欧盟商标,应以单一直接办理方式办理为主。
欧盟商标注册缺点
驳回因素存在于任何一欧盟部分或国家,如其中一个欧盟成员国审查不通过,那么此欧盟商标不会获准整体注册。因有二十五个国家,商标被核驳之机率相对提高,
如果仅在一个成员国有相同商标且用于相同商品或服务,那么此商标会因在先商标所有人的异议而被驳回。可根据客户需要转为单独国家注册,费用另计。
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单一方式费用及时间都优于马德里方式,实际上,欧盟作为地区组织加入马德里成员国,仅仅是使原属国的申请人可以基于国内商标申请或注册基础通过WIPO向欧盟组织进行延伸而已,在程序上,由于多了国内商标局及WIPO商标国际局的程序,因而,要比单一方式直接办理欧盟组织商标的时间要慢。目前办理欧盟商标,应以单一直接办理方式办理为主。
注:1、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
2、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英语 |
注: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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